企業重大信息公開·2024年度報告
一、企業基本情況
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能集團”或“集團”)成立于2001年,總部位于中國杭州,為省屬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劉盛輝。業務涵蓋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能源科技、能源服務、能源環保、能源裝備、能源金融等領域。
擁有浙能電力、寧波海運、浙江新能、中來股份等四家A股上市公司和一家新加坡上市公司浙能錦江環境。2024年,浙能集團完成發電量2009億千瓦時,電煤供應量6734萬噸,天然氣供應量133億立方米,供熱量1.37億吉焦。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截至2024年底,浙能集團總資產3449.9億元,所有者權益1648.4億元,負債總額1801.5億元。2024年度,集團累計實現營業總收入1561.8億元,累計實現利潤總額140.05億元。
三、董事會報告摘要
2024年,浙能集團董事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始終堅持“兩個一以貫之”,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省國資委關于國資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圍繞“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職責定位,持續深化董事會建設、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不斷提高運行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以高效能董事會運作賦能集團高質量發展。2024年,浙能集團董事會共審議事項103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總經理審議事項116項。
四、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摘要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集團公司出具《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度審計報告》(容誠審[2025]310Z0338號),審計意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
資產負債及利潤相關項目情況(單位:萬元)
五、購銷商品、提供和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情況
1.采購商品和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以協議價方式與新汶礦業集團等單位交易總計7,041,694,083.95元。
2.出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以協議價方式與華電半山發電公司等單位交易總計5,360,889,176.53元。
六、獲得大額政府補貼或撥款等情況
本年度集團收到國有資本收益返還2.0億元,用于補充白馬湖實驗室項目和甘電入浙配套電源項目資本金。
七、大額資金的調動及使用情況
2024年,集團本部向浙江省海洋風電發展有限公司、浙江省白馬湖實驗室有限公司等企業注資34.58億元等。
八、社會責任履行情況
(一)認真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健全勞動用工管理制度,保證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全面落實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100%,未發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
(二)持續推動依法合規治企向縱深發展
集團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法治浙能”建設邁上新臺階,合規管理做法獲得上級及行業肯定。2024年,集團榮獲省國資委“首批省屬企業合規管理示范一級企業”稱號,獲中國企業評價協會合規管理成果推介活動“優秀組織單位獎”。
(三)同向發力打造共富國企樣板
集團全面助力山區海島縣高質量發展,連續三年獲得全省山區26縣結對幫扶考評優秀單位,并作為唯一一家省屬國有企業代表,在全省山海協作工程暨山區海島縣高質量發展推進會上作典型發言。
(四)對外大額捐贈情況
向浙江省慈善聯合總會、甘肅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浙江省體育基金會、長興縣慈善總會、乍浦鎮長安橋村、常山縣新昌鄉幫扶項目、四川涼山州木里縣等捐贈。